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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6日 星期五

醫療上被要求的特權






每當告訴病人可以出院的時候,就會突然冒出要申請「巴氏量表」、「殘障鑑定」、「重新鑑定殘障等級」、「輔具申請」、「農保申請」、「外勞申請」…..今天準備要出院的「阿桃」阿嬤也不例外。


送件- 申請外籍看護


前天,阿桃的兒子「阿土」就關心著「外籍看護申請書」送出去了嗎,他說他的外勞已經到期回國了,希望能趕在這幾天內拿到核可的申請書,否則出院沒有人可以照顧。

我聽了點點頭,老實說,能夠幫忙的地方,我還是盡量幫忙。撥了電話問了在復健科的同學。

「喂,阿芸醫師喔,我的病人外籍看護到期,要申請新看護,申請書在病歷夾中喔,他好像有點急」
「好,告訴我病例號,我等一下請復健師過去拿,一般申請需要14個工作天。」

我告訴了阿土,阿土似乎還算滿意這種優先處理的服務,很滿意地笑了笑回到病房。

最急件


過了兩天,我告訴阿桃阿嬤隔天就可以出院了,卻見仲介老闆生氣地跑來理論
「只不過是蓋個章,需要這麼久嗎?」
「院長我也認識,不然我去找院長,我就不信明天不能拿到」

原本以為阿土會稍稍站在醫護人員這邊,畢竟我還是很誠心地想要幫忙他
沒想到,阿土竟然說

「如果印章這麼重,我去請台怪手來搬好了,怪手費用我出!」

其實,我認為最難的不是說不出道理,而是講出的話根本沒有道理可言,就不知道如何討論下去了。只見護理人員很辛苦的解釋需要14個工作天,也很明白的說明家屬送件時間的確太晚,但是這中間的討論就像是平行線般,完全沒有交集。

達到目的,造成傷害


最後,護理人員打電話給復健科醫師,最後妥協隔天就能在出院組讓他們拿到申請表格,仲介老闆和阿土帶點滿意的笑容回到病房,似乎打了場完美的仗,但是卻讓醫護人員疲於奔命,我對護理人員說:「他們嘗到甜頭,之後都會這麼要求了」

護理人員兩手一攤,露出了無可奈何的笑容。